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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将于7月1日正式生效

2015-12-01 15:251310
 

  5月20日,商务部国际司副司长孙元江会见了来访的冰岛外交外贸部经济事务司司长克里斯蒂安松及冰驻华大使司迪方一行,并互换了《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的生效照会。按照《协定》生效条款有关规定,《协定》将于2014年7月1日正式生效。

  中冰自贸区谈判于2006年12月启动,2013年4月15日,在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冰岛总理西于尔扎多蒂共同见证下,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冰岛外交外贸部部长奥叙尔·斯卡费丁松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签署《协定》。

  《协定》是我国与欧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诸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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