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池管理系统应具有防止过充、短路、过放等电安全保护功能,在高低温等复杂环境下保证电池正常使用。鼓励企业制定和执行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或规范。
二、鼓励企业在产品前端设计增加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健全锂离子电池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综合利用等全生命周期资源综合管理。
三、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四、消费型电池能量密度≥26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200Wh/kg,聚合物电池体积能量密度≥600Wh/L。循环寿命≥6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2.动力型电池分为能量型和功率型,其中能量型电池能量密度≥18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20Wh/kg;功率型电池功率密度≥700W/kg,电池组功率密度≥500W/kg。循环寿命≥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3.储能型电池能量密度≥145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5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